闽侯青口汽车城兰圃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闽侯青口汽车城兰圃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525001),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资信评分标准中“资金实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能够提供由中国境内银行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投标人银行账户(指企业基本账户)连续存款金额不低于3.0亿元的(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的资金存款持续时间不少于10个连续日历日的存款证明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注: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连续存款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问企业其他账户资金满足本款要求是否也可以?
回复:可以,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连续存款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应附上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问题2: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中“1.投融资项目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一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含)的投融资项目业绩的得3.0分,本小项满分为3.0分。注: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请问如果提供业绩为PPP项目的,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可否认定为项目合同?
回复:可以。
问题3:业绩评分标准中“园区开发业绩”未提供投标文件格式。
回复: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二、补充通知事项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新增“九、近年承接的‘园区开发业绩’情况表”,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3日
五、近年承接的“园区开发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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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项目土地 用途 |
用地权属单位 |
项目开发时间 |
项目投资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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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注: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用途须为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用地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否则不予认定,若为全资子公司,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②时间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体现的时间为准;③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体现的建筑面积为准;④若前述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